1.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補助申請表
2.領款收據
3.切結書(部份地區需蓋廠商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)
4.殘障手冊正反面影本乙份
5.郵局存簿封面影本乙份
6.戶口名簿影本乙份
7.診斷證明書乙份(最近三個月內於公立醫院之復健科或骨科醫師 開立,內容需符合欲申請之項目)
8.購製器具時廠商開立之發票
9.印章(填寫表格時蓋印用)
10.低收入戶證明(非低收入戶免附)
11.特製三輪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(持照條件為“限駕後加輔助輪”)
12.機車行照正反面影本
13.特製三輪機車改裝後照片乙張(牌照方向)
14.特製輪椅照片乙張(需與診斷書所明列之特製功能相符)
備註:
1. 01~03需向戶籍所屬之鄉、鎮、市、區公所領取表格填寫 (因各地狀況
不同會有些差異)
2. 04~09為申請必備資料
3.10~14為特殊狀況者所需增備之資料
4. 詳情請電洽各鄉、鎮、市、區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