紅葉租車公司訂車須知
1、租車一日24小時計算,延遲還每滿一小時,以訂價十分之一收費。如要加租需事先通知本公司。
2、預約訂車可安排瑞穗火車站、短程接送。
3、甲地租車乙地還車:按里程加收服務費:花蓮-1000元、台東-1500元
4、訂金為租金總額之30%,餘額於取車時全額付清;訂金請於預約後3日內付清,匯款完成請 電話 或發送訊息通知。
5、超過預訂取車時間一小時,且未事先通知者,視同取消訂車,本公司得以更改轉租他人。
6、取消訂單:倘若發生無法依約時間取車者,本公司獎跟消費者酌收手續費,將依下列之退款比例辦理:
於預定取車日10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100%
於預定取車日7至9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50%
於預定取車日4至6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40%
於預定取車日2至3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30%
於預定取車日1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20%
於預定取車日當日取消或未通知,不得退還已付訂金。
若為不可抗力之因素(天災),則全額退費。
7、如預定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,本公司得以其他同等級車輛代替。
8、如有任何異動,請速與本公司連絡,營業時間AM08:00~PM20:00。
9、其餘未盡事宜,以汽車出租單(小客車租賃契約書)為準。
取車須知:
1、 營業時間:AM08:00~PM20:00。非營業時間取車/還車,需事先預約。
2、 取車時,請出示有效之承租車種駕照、身份證等相關證件,如證件不符規定,本公司有出車決定權。
(承租人須先滿20歲以上、有效駕照持滿一年以上且不得過期)
3、 非本國人士,請出示本人之護照、有效國際駕照。
4、 車輛於租賃期間內,機件若非人為因素之故障損壞,由本公司全保固。
5、 承租車輛發生碰撞時,保持現場並報警備案切勿私下和解,立即與本公司聯絡。
6、 本公司車輛租金不包括汽油,請承租人於合法之加油站自行添加。